
本站讯 (记者 黄峰)8月13日,记者从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河流功能区划工作大纲专题研究会上获悉,黄委将结合国家关于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主体功能区划,综合考虑黄河流域各河段的资源环境条件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目标要求,研究确定各河段的功能定位。
河流功能区划是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流域综合规划思路、理论技术体系和规划设计方法的完善和创新。根据河流的自然资源属性、生态与环境属性、经济社会属性和规划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流开发利用的需求以及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流开发利用的需求与维持河流健康、促进可持续利用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定河流功能区划,体现国家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的总体部署。河流功能区划的目的,是根据资源环境禀赋、承载能力和开发潜力,调整河流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总体战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优化配置,为指导河流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实施流域综合管理、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提供支撑与依据。
黄委主任李国英指出,黄河流域河流功能区划应立足于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终极目标来分析确定每个河段的功能定位,牢牢把握构建完善的黄河水沙调控体系是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主要途径,要将是否有利于构建完善的黄河水沙调控体系作为黄河流域河流功能区划的判别标准。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与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关系。
黄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勇出席会议并就流域功能区划工作进行了安排。黄委副总工程师,总工办公室、规计局、水政局、水调局、建管局、水保局、防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专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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